明确了4个新消息,事关每个贵港人

年多以来

贵港郁江两岸已发生巨大变化!

相信已经有不少人前去游玩

现在江滨公园的这件事与你息息相关!

贵港江滨公园(暂命名)公开征集名称

还有这8个相关景点

近日,相关部门公开征集命名的公园及景点:其中包括:江滨公园(公园名称)、亲水平台(北岸原大东码头)、碧水亭(青云桥南岸东侧)、景观桥、亲水平台(南岸)、思贤亭、儿童娱乐天地、景观廊架、眺望台据说,公园名称被采用的话,会有元奖金。公园内的景点名称被采用的,稿酬1元/个。还对被采用名称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除了江滨公园(暂命名)、景点征集名称还有以下消息也你也一定要知道!重要消息!贵港学校怎么收笔钱?官方明确了幼儿园不能预收这些费用应按月计收相关部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的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幼儿园按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收。入园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内(含15天)按半个月计收保教费,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收保教费。中小学、大中专院校按学年或学期计收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与幼儿园收费不同,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按学年或学期计收(实行学分制的大中专院校按学分计收),要通过在线教学、疫情结束后补课等多种方式确保顺利完成学期或全年教学计划。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收取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内(含15天)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网络配图贵港人也有份!最高10元补贴!(具体实施方法以官方实际为准)近日,广西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原有的管理办法相比,修订更新后的《办法》新增了补贴项目、提高了补贴标准、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等方面。一、新增补贴项目一是新增职业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个人生活费补贴。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二是新增退役军人转岗适应性培训补贴。年度退役的军队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士官)通过项目制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后转岗适应性培训的,按照元/人的标准给予转岗适应性培训补贴。三是新增承担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按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和培训协议约定,给予培训机构一定补助。二、提高补贴标准一是提高部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如将就业技能培训各等级补贴标准均提高0%以上。二是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元。三是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对创业地在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至10元。四是提高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将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标准由1元统一提高至元。三、扩大享受对象范围一是将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范围扩大到毕业年度前1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月31日期间在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参加退役后适应性培训的年度退役士兵。二是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范围扩大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是将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学年和离校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16-4岁已登记失业的青年。四是将求职创业补贴人群扩大至毕业学年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南平路(进港公路-西化段)道路即将进行封闭因贵港市罗泊湾作业区至猫儿山作业区疏港道路(进港公路至西化段)项目施工,需对贵钢附近的南平路(进港公路-西化段)道路进行封闭。封闭时间为:00年6月1日至00年1月31日。施工期间禁止社会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区域!过往车辆记得绕道行驶哦~

赶快扩散周知!

??责编/贵港通小志

??素材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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